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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在个别谈话时,提问52名处、科级干部,有29人对‘四个意识’‘五位一体’‘六大纪律’等应知应会知识不清楚,有的干部不知道党的十九大何时召开;12名县委常委学习笔记过于简单潦草,只记标题,没有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心得体会”问题。
整改情况:(1)印发《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在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21次,撰写心得体会28篇。(2)坚持以考促学,给全县各级各单位发放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通过开展自学提升应知应会水平;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测助学。(3)强化督查考评,将各单位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将被巡察对象班子成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纳入常规巡察内容。(4)相关县领导对2名不知道十九大何时召开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约谈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
11.关于“搞封建迷信”问题。
整改情况:(1)对县民政局请民间“风水先生”为烈士陵园进行选址、观测风水问题进行调查,对县民政局原局长柳应阳予以批评教育,对县民政局原主任科员、副局长许仕斌予以诫勉谈话。(2)县民政局党组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坚定理想信念反对封建迷信”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40个单位以此为鉴开展警示教育。(3)加强宣传引导,在“今日寿宁”微信公众号开设移风易俗专栏,已刊载宣传20期;在寿宁新闻网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及时推送移风易俗亮点,2018年11月以来,累计推送25条;在县电视台、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电子视频、“村村响”广播常态化宣传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4)修订《寿宁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纳入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年度量化考评,开展常态化监督,强化政治纪律教育。
12.关于“修建‘道庵寺庙’之风比较盛行”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人员对5处修扩建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道庵寺庙”进行调查核实,其中三峰寺已完成行政许可审批;圆通寺由林业部门作出处罚并责令其补种树木;凤阳车岭后林公宫已改为老年人活动中心;平溪长溪源家墩仙宫大厅、厨房为群众募捐修缮,未扩建;斜滩龙滩临水宫原有厨房为毛竹木料搭盖后改为水泥结构,未扩建。(2)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规建设场所2处。目前,南阳镇溪南五谷仙宫、犀溪镇犀溪村三宫殿已分别由林业部门、国土部门作出相应处罚。(3)经摸底排查,全县有5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目前均已退出并被给予批评教育。(4)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将宗教工作考评纳入对乡镇领导班子的考评体系。(5)将原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卓邦坤调整为统战部主任科员。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相关县领导均重新撰写了2016、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落实述责述廉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2)2018年8月21日举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月22日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网评员进行培训。意识形态主题课程纳入县委党校秋季科级干部培训班。(3)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纳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各类文明单位评比,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纳入县委巡察范围。
14.关于“网络舆情风险把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公众号摸排登记备案,对全县73个拥有微信公众号的单位进行备案,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巡查。(2)制定印发《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77个单位重新制定或完善相应制度。2018年以来,共收集敏感舆情信息150余条,制作舆情简报26期,妥善处置“5·25”平溪镇长溪村违法养猪场拆除事件等26个舆情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