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会计教育在线学习()
30.关于“村级接待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大安乡亭溪村接待费支出较大问题,拟对大安乡亭溪村党支部书记叶旺生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村委会主任叶荣灼、报账员叶荣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秀玉、叶荣汉,大安乡会代中心会计叶春芳、钟声分别予以诫勉谈话。(2)组织各乡镇对村级接待费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共清退超标准报销等费用65253.5元。对违规公务接待突出的南阳镇院洋村党支部书记周乃清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涉及其他违法问题),村委会主任陈文斌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拟对南阳镇会代中心会计范金松、时任分管会代工作的副书记何玲华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对违规公务接待的平溪镇岭根村党支部书记吴乾清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溪镇岭根村原村委会主任周俊坤,芹洋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尤溪村党支部书记吴开洪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犀溪镇西浦村党支部书记叶忠刘、村委会主任缪仕钦,清源镇韶托党支部书记许家良、村委会副主任许奶池,芹洋乡底洋村党支部书记吴如波、村委会主任胡金锋,芹洋乡九岭村党支部书记兰作勋、村委会主任朱志荣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6人、谈话提醒16人。(3)加强《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培训,落实乡镇会代中心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落实“零接待”制度。开展“互联网+村务公开”工作,督促各行政村及时公开村财开支情况。目前,全县共有205个村建立微信公众号,关注量27078人,自2018年10月启动以来,已发布村务村财信息1885条。(4)县农业局对村级“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已完成14个乡镇的督查并梳理问题清单。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宣传不到位的武曲镇武曲村党支部书记刘朝泗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3人。
31.关于“部分乡镇接待费支出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人员对南阳镇、武曲镇、斜滩镇2015—2017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查,批评教育9人。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线索及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2)开展2015—2017年公务接待费自查自纠,共退回违规接待费及差旅费14214元。(3)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诫勉等其他处理15人,通报曝光6批14起19人。(4)严格按照《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大“1+X”专项督查力度,督促即知即改。
3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1)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上缴国库,全县84个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县政府办、工业园管委会、法院、公安局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6.24万元。2019年1月4日,县纪委对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龚国光予以立案审查;对1名涉嫌市管干部违纪问题移送市纪委处理;对相关乡镇的乡镇长3人进行批评教育。(2)对全县津补贴发放情况组织“回头看”。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开展特高压、电网等重点项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应清退152.6215万元,目前已清退144.6673万元,剩余7.9542万元因相关人员家庭困难等原因,分期清退到位。(3)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落实季度报告制度。县人社局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督查,对津补贴发放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3.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1)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县人大、政府、政协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安排、周工作计划报县委备案。2018年12月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2018年工作汇报。(2)强化督办,增强干部执行力,2018年11月9日以来,县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23件,领导交办事项3件,联合督查2次。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为民办实事督查2次,联合督查2次,领导带队督查2次,领导批示件督办4件,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5件。(3)增强民主决策力度,整改期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0次,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事项22件次。
34.关于“压力传导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下发《寿宁县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对各乡镇党委开展实地检查、集体约谈,梳理出问题清单、问责清单。1月7日由县领导带队,对各乡镇进行面对面集体反馈和约谈。(2)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2018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3名乡科级“一把手”进行廉政约谈,一年来,县委主要领导共约谈乡科级“一把手”241人次。(3)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日常督查,及时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