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学前教育事业编制考试(海南教师编制考试信息网)
2021年三亚市公办幼儿园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园长12名,教师63名,财务2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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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三亚学前教育事业。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1年三亚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所有应聘园长和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前教育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七)所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报考前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十一)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