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学前教育事业编制考试(海南教师编制考试信息网)
2.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笔试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派员组织实施,市编办、市财政局监督、指导考务工作,市委保密和机要局派员做好保密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工作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园长、副园长及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幼儿园岗位需要的园长或教师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财务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近期时事政治、海南省情、基本法律法规等知识内容。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财务专业能力。
(4)评分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供网上报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具备幼儿园岗位、财务岗位需要的专业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成绩公示: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