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徐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
2.应聘人员在同一站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徐州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指导,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3.代码为1-21的岗位招聘计划开考比例为1:2,其余岗位为1:3。每一站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徐州市教育局现场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下一站继续接受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后,徐州市教育局现场组织考试。全部站点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由徐州市教育局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徐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代码为22-27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徐州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徐州市教育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代码为1-2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徐州市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