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2022年4月通知(武汉市教育局2021开学通知)
6.分配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申报。
三、考试与评卷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6号)要求,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22〕5号),考试组织工作按《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占15分,体育测试成绩占15分。平时体育成绩的计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体卫艺〔2022〕1号)规定执行;体育测试成绩全体考生按照15分计取,不再组织现场测试。
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办法见《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的通知》(武教建〔2022〕1号)。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全市集中进行网上评阅(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武汉电信号码百事通118114-8号键(免信息费)和“武汉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工作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纪检部门对复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四、划线
录取前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按批次、计划、志愿、考生录取总分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3+2”、五年一贯制学校单独划线)。新城区的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别由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划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
五、录取
1.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分批次进行,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录取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外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录取不突破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2.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幼儿保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
3.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区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4.对于少数在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上按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学校,经批准,可在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上征集志愿。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生源不足学校征集志愿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招平台填报征集志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5.地处新城区民办高中可根据学校意愿,按照所在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招收本区内考生,实行计划单列。
6.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分配学校的录取线下3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分配生候选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录取的,分配生候选资格失效,可按后面志愿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7.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录取前按招收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在报考其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第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