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星火教育在合肥的什么区(合肥星火教育地址)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现就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重点扶持、试点先行、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组建一批教育集团,推进集团内理念共识、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特色共融,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到2020年,区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2年,区属中小学基本形成特色教育品牌,让集团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形成同中有异、各美其美的发展格局,最终实现办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的办学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结合我区教育现状,充分调研、系统设计,理清区域内教育整体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与办学规模,逐步加以推进。实施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聚焦内涵,量质并举。把注重质的提升与注重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激发集团内每一个成员校主动发展的活力,推动校区间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实现集团内各校(区)多样特色的协同发展。
(三)总量控制,适时独立。每个集团在区域内除总校外,不超过4个成员校(校区)。成员校由集团总校根据其发展现状确定是否适合独立办学,并向区社会事业局提交报告,由区社会事业局评估、审核、确定。
三、集团组建
根据市文件要求,除已委托管理的三所学校(168新店花园学校、新站寿春实验学校和合肥市天水路小学),新站高新区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一法人式或多法人协作式办学推进集团化办学:
即以龙头学校为依托,采取“优质品牌学校+新校+潜力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新建学校由优质品牌学校承办,潜力校作为独立法人纳入教育集团,原法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保持不变。现设立以下5个教育集团:
1.合肥市三十中学教育集团:合肥市三十中学、合肥市七十六中学、合肥市淮合花园中学(新建)。
2.合肥市竹溪小学教育集团:合肥市竹溪小学、合肥市第七十一中。
3.合肥市园上园小学教育集团: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喻岗分校。
4.合肥市兴华苑小学教育集团:合肥市兴华苑小学,合肥市兴华苑第二小学(新建)。
5.合肥市兴海苑小学教育集团:合肥市兴海苑小学、合肥市星火小学。
其余区属学校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集团化运营和新校建成情况统筹组建,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成立。
四、管理体制
(一)组织架构
集团设总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集团校校长可兼任本部校长。集团副校长可兼任成员校执行校长,每增加一个成员校相应增加一名集团副校长。各集团可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内部成立相关教育教学事务管理中心。成员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按照同类独立法人学校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党章》规定,符合条件的集团设立党总支,总支书记由总校长兼任(必要时可分设),分校设立支部,支部书记由执行校长兼任;工会、团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按同类独立法人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运行方式
集团内各成员校在同一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集团总校校长具有对集团各成员校(校区)校长人选的任用建议权,对成员校(校区)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在集团内部的统筹调配权。鼓励各集团积极创新学校管理机制,按照现代学校制度治理目标体系,建立理事会运行机制,理事长由总校长担任,理事会成员由集团内各成员校(校区)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研究集团内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集团总校与成员校(校区)一体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用、智慧共享”的运行方式,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师资、统一资源、统一研训、统一考核”。集团总校负责集团内在建学校的规划设计和设备装备等工作;
集团总校要促进潜力校教育管理水平、教学教研、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对潜力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