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如何理解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13、民法:
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年龄小于8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8-18之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大于18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6-18岁的自己赚钱自己花,视为完全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公司;
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明显有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中断后要从新从0开始算,中断的原因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中止后要从中止的时间接着算6个月,中止的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
消费者无权7日内退货的情况:定做的,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的、数字化产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14、宪法:
宪法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治原则。
受教育、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劳动者才有休息的权利;没有罢工的自由;
宪法的修改,需全国人大人常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经全国人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共经历1988/1993/1999/2004和2018年5次修订;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非国家主席;
宪法的最高效力体现在:最高行为准则;不得冲突;立法依据;
总理、副总理、人大委员长、人大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检最高法院长不可连任;主席、副主席、最高检和法院副院长可连任;
在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
监察法,属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全国人大的职权: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根据主席提名决定总理人选,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
选举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会其他组成人员;
选举国家监委主任、最高法、最高检;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改变或撤销人常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计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除应由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抵触;
解释法律;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的部分调整;
监督国务院、均为、监委、最高法最高检的工作;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在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提名,决定部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
在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均为其他组成人员;
根据监委主任、最高法院长、最高检院长提请,任免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议的批准、废除;
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衔级制度;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
决定特赦;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总动员;
决定全国或个别省市区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是批准省市区范围内的区域紧急状态);
国家主席职权:
公布法律;
授予国家荣誉勋章和荣誉称号;
发布特赦令;
宣布紧急状态、宣布战争、发布动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