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可以起到增进(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可以起到增进公众保护自然)
但是,在“自然教育”中人们经常接触、感受和体验的“自然”,其实并非上述“自然”的全部。从另一方面而言,并非所有的“自然”都能被人们经常接触、感受和体验,从而构成“人与自然联结”的来源,形成“自然教育”的基础。
实际上,“自然教育”所涉及的“自然”往往是:(1)相对狭义的、宏观的、不需借助专用仪器仅通过感官就能感受到的自然要素、自然环境和自然现象,如森林和树木、河流以及各种植物、动物和它们的生活痕迹,风、阳光、云彩、雨露、潮汐和季节变化带来的景观变化,等等;(2)基本上分布在一般人可以广泛接触到的自然区域,往往表现为性质温和的、令人熟悉的、易于亲近的,而不是常人难以触达的一些自然区域,如极地、沙漠、高山、深海、热带雨林或极端的原生环境等。从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发展历史来看,“自然”可分为原生自然(第一自然)、人化自然(第二自然)、人工自然和虚拟自然,不但包括很少或没有明显的人类痕迹和干预的“原生态”自然,也包括乡村、田野、牧场等经过人类有限改造利用的自然,还包括城市公园、行道树、室内盆栽等人类利用自然元素营造的自然,也包括风景画、照片、视频、虚拟现实技术等媒介模拟建造的自然。
因此,可以认为“自然教育”的“自然”是以人为尺度的自然,它其实包含了以人的视野、感知、范围、场域为标尺的自然要素、自然环境和自然现象。
因此,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自然教育”的“自然”是有特定涵义的,并不是泛化的“自然”概念。在这样的基础上,综合不同的定义来看,可以认为自然教育是“在自然中,通过自然,为了自然”的教育。
自然教育一般具有如下特征:(1)教育活动的开展是在户外,强调真实的体验;亲近自然,在自然中获得启发;(2)教育的内容是关于自然界中的事物、现象及过程的学习、认知;是以自然界中的实物为教学素材;(3)其目的是认识自然、了解自然,最终达到与自然为友。因此,自然教育需要启发人们与自然结伴,有一种对生命的态度,有一种对万物的敬畏感;同时,自然教育也是一种具有情境性、行动性、反思性、感悟性、主体性等特点的教育模式。
总的来看,自然教育的关键是要为学习者提供一种较少人工干预和影响的学习环境,使之在其中“浸润”和发展,从而获得身体、心灵、知识、技能、品德等方面的发展。据此,可以把自然教育定义为,通过在自然环境中开展的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自然体验活动,使受教育者获得直接经验,习得知识和能力,完善心智和品行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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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的国际案例
尽管各个国家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大相径庭,但利用本国丰富的自然环境为儿童提供良好的个体发展机会却是共同的理想。
目前,世界各国开展“自然教育”的场所不仅有公立的学校教育机构,还包括托幼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私人设立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等,教育对象主要为3-17岁的少年儿童,发展出各具特色的“自然教育”形式。
瑞典的森林幼儿园非常重视在自然和户外环境中培养儿童对自然的理解与认识,被誉为“没有天花板或墙壁”的幼儿园,是以“自然和森林”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场所。1957年,瑞典户外运动协会的发起人戈斯塔·弗拉姆(GoestaFrohm)首先提出“Skogsmulle”(森林之子穆勒)的想法,为5—6岁儿童建立“穆勒式”学习场所。
1985年,基于“穆勒式”学习的理念,西夫·林德(Siw Linde)在瑞典创立了第一所“晴雨无阻幼儿园”,并确立了如下办学原则:通过亲近自然,满足儿童对知识、活动和归属感的需要;不分季节,孩子们均可在森林、田野、山脉和湖泊中一起玩耍,学会如何融入和保护大自然;与家长合作,保证高质量的户外活动;提高儿童对自然的认识和对自然中相互关系的理解,树立“人与自然共同体”的价值观。
瑞典森林幼儿园将自然视为一个无穷无尽的实验室,运用幻想的生物来引导儿童游戏、学习、探索和反思,使儿童更好地了解自然、融入大自然、体验大自然、享受大自然,从而培养他们对自然的热爱和尊重;同时,儿童也学会了在户外环境中照顾自己,增强了自尊感和自我认识。如此一来,儿童的自然生态愿景从个人开始,逐步走向群体协作学习,走向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最终使其能够在考虑全球环境问题时发挥积极、知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