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界(公共租界什么意思)
【细看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007)】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陈列的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钤记:
钤记是官印的一种,是旧时较低级的官吏使用的。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钤记是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成立后,供上海租界会审委员使用的。
>公共租界(公共租界什么意思)
会审公廨是上海历史上在特殊时期、特殊地区成立的一个特殊司法机关。上海公共租界内的会审公廨设立于1864年,在1928年被中国政府收回。在会审公廨的六十年的时间内,主要行使审判租界内一切民事和刑事案件的职能,同时还监理了租界内的立法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随着领事裁判权的扩张,西方列强要求在口岸内划定特定区域作为租界。租界内设立工部局作为行使行政权的机构,然工部局要求在租界内设立法庭专门审理涉洋案件。中国传统思想“非我同族,其心必异”发挥了作用,清政府也希望“夷人治夷”。于是,成立了专门管理租界内诉讼事务的机构。
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是在撤销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的基础上于1869年成立。1868年,上海道同英国、美国驻上海领事订立《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10条,经修改1869年4月20日公布生效,总理衙门和公使团核准实施,会审公廨正式成立。
上海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正式成立,是由上海道台任命中方专职会审官与外方陪审官共同审理租界那日与华人有关的诉讼案件,根据中外双方的约定,如果案件涉及洋人或洋人雇佣的华籍仆人,由外国领事参加会审或观审;纯粹华人案件,由中国谳员独自审断。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虽然名义上是中国的司法机构,但中国在职权的独立行使上已经受到了干扰。
会审公廨最初位于南京路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原址,1882年迁到南京路口菜市街对面,1899年9月18日迁到北浙江路七浦路口,俗称“新衙门”。
会审公廨设正会审官1人,总管公廨事务,副会审官6人,办理刑民案件,另设秘书处、华洋刑事科、华务民事科、洋务科,管卷室。陪审官则由外国领事担任。随租界不断扩张,上海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改名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裁判权实际由会审官操纵,亦不得上诉。
1905年12月,上海发生大闹会审公廨案。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一名已故小官僚的遗孀黎黄氏,带着他的子女和15名婢女,从四川乘招商局轮船回广东。轮船路过上海时,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巡捕下轮检查,想要进行敲诈却没有达到目的,于是就以贩卖人口的罪名拘捕了黎黄氏。
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审理此案时,英国领事下令判罪,会审官金绍城认为案情真相未明,不能判刑直接结案。后来经过中西双方的共同调查,确定黎黄氏并非是贩卖人口。
会审官金绍城以案情大白,要求英国领事释放黎黄氏,遭到了英国副领事的拒绝。
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审理此案时,又发生中英两国会审官对女犯应当关押在哪的争议,外国巡捕对中国会审官金绍城进行了殴打和辱骂,并用武力抢夺犯人,引起旁听群众的公愤。
上海居民对本国官员受辱反应强烈,四处围打巡捕,还放火烧了老闸捕房。
虞洽卿作为代表与租界当局交涉,据理力争,又策动商人罢市,工人罢工,租界华捕罢岗,最终迫使英方让步。之后,又通过上海道袁观海、工商界人士朱葆三、虞洽卿等出面调解,一面释放黎黄氏,一面劝令华商开市,并规定“今后一律由中方巡捕到会审公堂维持秩序”。
上海滩的大买办虞洽卿:
这次“大闹公堂案”与“四明公所事件”使虞洽卿成为上海滩妇幼皆知的知名人士,会审官金绍城则因此案而罢官。
1925年5月间,上海、青岛的日本纱厂先后发生工人罢工的斗争,遭到日本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镇压。上海内外棉第七厂日本资本家在5月15日枪杀了工人顾正红,并伤工人十余人。5月29日青岛工人被反动政府屠杀8人。
5月30日,上海二千多名学生分头在公共租界各马路进行宣传演讲,一百多名学生遭到了巡捕逮捕,被拘押在南京路老闸巡捕房内,引起了学生和市民的极大愤慨,有近万人聚集在巡捕房门口,要求释放被捕学生。英帝国主义的巡捕向群众开枪,打死打伤许多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
6月,英日等帝国主义在上海和其他地方继续进行屠杀。这些屠杀事件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广大的工人、学生和部分工商业者,在许多城市和县镇举行游行示威和罢工、罢课、罢市,形成了全国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高潮。
五卅惨案发生后,各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会审公廨。1926年中外双方展开交涉,由北京政府外交部与公使团在北京谈判,因中方坚持在上海公共租界设立纯粹的中国法院以取代会审公廨,不再允许领事团及工部局对法院事务施加控制,谈判陷入僵局。
其后,上海地方当局与领事团继续交涉,由于中方让步,双方达成了临时解决办法,但中方收回的权益相当有限。
1927年1月1日正式废止会审公廨,由此,设立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来代替会审公廨诉讼案件。
1869年正式成立的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在数十年演变过程中权力日益膨胀,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司法主权。会审公廨存在六十多年,经历了中国从传统社会到近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它的发展呈现出与时代的不同步,在传统司法体制内糅合了西方法律因素,几乎影响了租界内的市政与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